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及其施行法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滨州市食物安全监督抽检方案组织,为进一步保证食物安全,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糕点、食用农产品、餐饮食物等22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,其间10批次样品不合格,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支、真菌毒素定量、污染物定量超支等问题。
3.滨城区八林生果蔬菜运营店出售的豇豆,倍硫磷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4.惠民县何坊大街尚佳副食物出售超市出售的豇豆,噻虫胺、噻虫嗪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二、线.滨州市滨城区味美滋熟食店出售的水煮花生米,黄曲霉毒素 B₁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2.邹平高新宋记熟食店出售的油炸花生米,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2.滨州市滨城区北杨老邓烧肉店出售的猪耳朵(卤肉)肉,亚硝酸盐(以亚硝酸钠计)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3.滨州市沾化区魏氏庄园驴肉店出售的猪头肉,亚硝酸盐(以亚硝酸钠计)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生产运营企业所在地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操控危险,立案查询,并剖析原因进行整改,触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展开核对处置作业。
特别提示顾客,在购买到或在商场上发现布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,请拨打 12315 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告发。